站内搜索  
 
其它
  当前位置:首页> 招标及采购公告 > 其它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LED电子屏改造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2019-09-18 08:56    作者:admin    点击:2662次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LED电子屏改造提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厦采竞磋[2019]01

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的委托,现就其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LED电子屏改造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LED电子屏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安厦采竞磋[2019]0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9.5万元

二、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LED户外屏(全彩色)采购及安装,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第七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为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92017:00点止的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A519室(新北区汉江西路96号)

报名资料(有效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名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

特别提醒:

1、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报名不成功处理;

2、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报名成功后现场现金缴纳)

磋商文件领取: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电子邮件至报名成功供应商的指定电子邮箱

五、磋商保证金

获取文件后供应商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  3000   元整,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转帐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磋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缴入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确保磋商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换取相关收据凭证),凭银行进帐单到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财务室开具投磋商证金缴纳收据(磋商保证金缴纳收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换取)

开户名称: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325910182600034893(进账备注写明某某工程磋商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常州新北支行

六、现场勘查及标前答疑

现场踏勘: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标前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9920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至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A519室。

七、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暨开标时间:2019929日  下午245

响应文件接受暨开标地点: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A107室(新北区汉江西路96号)。

*注:本项目只接受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恽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9-85225031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96

网址:http://www.aszfcg.com/

传真:0519-852250000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

联系人: 郭建刚

联系电话:18912327326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

 

 

 

 

 

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918
附件:

投标报名申请表

项目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实验小学LED电子屏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安厦采竞磋[2019]01

供应商全称(公章):

我方经仔细研究,在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          项目磋商公告的基础上,现委托     被授权人的姓名)参与此项目的投标报名工作。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答疑补充等相关文件都须供应商在相关网站上下载,本单位会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以防遗漏,并承诺不以此为理由提出质疑。

我单位再此声明,申请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如出现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我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法人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姓名:               联系电话:

第二代身份证号码:

接收磋商文件指定电子邮箱:

委托人签字:

注:本表以上内容除委托人签字外填写均需打印。

 

*注:供应商应完整填写表格,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版权所有: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96号
0519-85225001 85225002 传真:0519-85225000 技术支持:普瑞斯网络
苏ICP备05016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