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牛实验小学食堂大米、调味料供应商招标项目 更正公告 一、奔牛实验小学食堂大米、调味料供应商招标项目评分办法现调整如下: 1、投标报价(55分) 以明都超市的报价为基础,报折扣率。 计算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7家时,全部投标报价参与平均标价的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多于7家少于或等于10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的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人多于10家时,去掉二个最高和二个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参与平均标价的计算;然后将该平均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2、资质与实力(7分) 2.1食用油、调料等具有QS 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识或绿色无公害产品标识或非转基因产品标识,得2分。(以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准) 2.2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良好的贮存条件,得5分。(以提供的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为准,提供复印件即可) 3、售后服务承诺(8分) 3.1投标单位在接到甲方每批次送货通知后,2个小时内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的,得2分。(以承诺书为准); 3.2对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进行评比按优、良、合格进行加分:6≥优>4、4≥良>2、2≥中>1、1≥差>0,不提供不得分。(以服务承诺书为准) 4、服务方案(15分) 4.2原材料卫生安全保障机制和原材料质量保障机制,有紧急情况如食物中毒等应急预备方案。15≥优>11、11≥良>9、9≥中>6、6≥差>0,不提供不得分。 5、样品(10分) 投标单位携带50g大米至开标现场,评委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交的大米的色、香、味及报价合理性程度等方面进行打分,10≥优>8、8≥良>6、6≥中>4、4≥差>0,不提供不得分。 6、投标书编制质量(5分) 投标文件编制,制作精美性、规范性、完整程度,由评委综合评判,0-5分。 二、其余事项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执行。 常州市新北区奔牛实验小学 2021年8月27日 |